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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張圖解釋了為什麼自古以來人民常常被掠奪。因為政府懂得圖中的
道理,只要有權者拋棄良知,使用法律與暴力時,由於有良知而不這
麼做的人民通常都會遭殃。
既然這套規律這麼牛逼,那為什麼政府最後會輸?
1.有權者缺乏良知,不會體諒人民。
2.以為靠手段升級就能贏,因為他們以前就是這樣贏的。但隨著社會
的反抗升級到某種程度時,就會激起巨大仇恨,連警察與軍隊都保護
不了他們,就會像以往那些被推翻的政府一樣垮台。
至於為什麼當所有人都知道暴力/法律/欺騙的技巧後能成為最好的民主
社會?這代表誰都騙不了誰,能更均衡的分配資源。
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以下是圖中註解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*1. 依靠良知來分配資源常常會失靈,所以要依靠法律。法律失靈時,
就要依靠暴力。法律與暴力之間還有一個上升空間,容許那些看起來
很暴力的人取得優勢(例如光榮革命)。
(這也許是接下來台灣人民要努力的方向,看你們是要湊足100萬個
看起來很暴力的和平示威份子,還是100萬個主張和平的和平示威份
子。看你們覺得哪一種比較有效?)
*2. 對權力鬥爭有概念的旁觀者可能會認為25萬個和平示威份子沒有
威脅..但執政者不是這樣想的。首先,他們是當事人,多多少少還是
會感受到壓力。再來他們還必須避免「意外事件」,這才是恐怖的地
方,所以他們必須想辦法控制民怨。
只是....你知道的,人性本賤。由於是和平抗爭,那些只顧自己利益的
當權者沒有感受到立即危險,評估威脅後他們會假裝釋出善意,或者
是故意做半套改善 (例如洪仲丘那張「他殺/死於自宅」的單據,這
純粹就是惡意拖延),假裝要修法,然後找名嘴出來混淆視聽,目的
就是為了消耗人民的注意力。
馬政府有仇恨人民,拒絕溝通、串通對岸的叛國跡象,他們接下來的
行動是基於妥協與拖延,而不是基於良知。總的來說,和平抗爭是用
來對付有良知的人,對沒良知的人沒有太大效果。
另一方面NCC開始做一些網路管制的前置手段,這也許是一種「手段
升級」的跡象,有良知的人不會在25萬人抗議之後做出這種事情,明
擺著就是要靠升級手段來跟人民硬幹,因為他們以為這樣能贏。
總之,只要沒有感受到立即危險,政府就會繼續危害人民。最可怕的
是那種「關起門來偷偷做」的事情(例如服貿),因為這種違反民主
的行為不是和平抗爭能預防的,除非強制結束馬政府才能預防這種行
為,不然他們還有3年時間偷偷幹一些事情。
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以下有時間的話再看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1.不要拿印度和平抗爭做例子,因為只要印度人什麼都不做,英國人
就沒辦法從中獲得好處。但如果台灣人只是和平抗爭,是不足以阻
止國民黨躲起來偷偷搞一些賣國的條款,因為他們最終會從主人身
上得到好處,而非從台灣人。
2.特別需要注意一點,和平示威看起來很光彩、素質很高、能被讚美
,但那是針對有良知的人。沒有良知的人可能只認為「他們還沒使用
暴力所以不需要擔心,就讓他們發洩一下唄,發洩完之後應該會好一點」。
3.很多人以為使用暴力=不理性,這是一種錯了一半的思想,且恰恰
就是這種思想,使得大多數人必須被逼到不理性的狀態(例如飢餓)
時才會使用暴力。使用暴力時不排斥智慧在當中發揮作用,例如軍隊
與游擊隊。
4.我們生活中常常透過合作來增進彼此利益,商業活動也是,那為什
麼我們不能跟政府合作?引述《常識》中的一段話:「社會是由我們
的慾望產生的,政府則是 由我們的邪惡產生的。前者使我們一心同
體,從而努力增加幸福;後者的目的則是制止我們的惡行。社會在
任何情況下都是受人歡迎的,但說到政府,即使在最好的 情況下也
是一件免不了的禍害,而一旦碰到他最壞的時候,就會成為最嚴重
的禍害(如同現在馬政府這樣)」。
也就是說,政府為了管制邪惡所具備的特殊權力,當政府也開始做
惡時就會成為最嚴重的危害。(例如劉政鴻強制迫遷、警察以違反
社會秩序逮捕抗議學生)
5.這張圖表不是鼓吹大家使用暴力,純粹是強調一個概念:要隨著
對手的行動來升級手段,並且不排除使用暴力,尤其是當對手開始
這麼做的時候。
6.1985聯盟之所以成功,純粹是因為真誠。這種真誠是那些「很會
算」的人想不到的.....所以嚕~仗義多是屠狗輩,負心多是讀書人
,我也要當屠狗輩..喔不是,應該說是屠馬輩。
道理,只要有權者拋棄良知,使用法律與暴力時,由於有良知而不這
麼做的人民通常都會遭殃。
既然這套規律這麼牛逼,那為什麼政府最後會輸?
1.有權者缺乏良知,不會體諒人民。
2.以為靠手段升級就能贏,因為他們以前就是這樣贏的。但隨著社會
的反抗升級到某種程度時,就會激起巨大仇恨,連警察與軍隊都保護
不了他們,就會像以往那些被推翻的政府一樣垮台。
至於為什麼當所有人都知道暴力/法律/欺騙的技巧後能成為最好的民主
社會?這代表誰都騙不了誰,能更均衡的分配資源。
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以下是圖中註解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*1. 依靠良知來分配資源常常會失靈,所以要依靠法律。法律失靈時,
就要依靠暴力。法律與暴力之間還有一個上升空間,容許那些看起來
很暴力的人取得優勢(例如光榮革命)。
(這也許是接下來台灣人民要努力的方向,看你們是要湊足100萬個
看起來很暴力的和平示威份子,還是100萬個主張和平的和平示威份
子。看你們覺得哪一種比較有效?)
*2. 對權力鬥爭有概念的旁觀者可能會認為25萬個和平示威份子沒有
威脅..但執政者不是這樣想的。首先,他們是當事人,多多少少還是
會感受到壓力。再來他們還必須避免「意外事件」,這才是恐怖的地
方,所以他們必須想辦法控制民怨。
只是....你知道的,人性本賤。由於是和平抗爭,那些只顧自己利益的
當權者沒有感受到立即危險,評估威脅後他們會假裝釋出善意,或者
是故意做半套改善 (例如洪仲丘那張「他殺/死於自宅」的單據,這
純粹就是惡意拖延),假裝要修法,然後找名嘴出來混淆視聽,目的
就是為了消耗人民的注意力。
馬政府有仇恨人民,拒絕溝通、串通對岸的叛國跡象,他們接下來的
行動是基於妥協與拖延,而不是基於良知。總的來說,和平抗爭是用
來對付有良知的人,對沒良知的人沒有太大效果。
另一方面NCC開始做一些網路管制的前置手段,這也許是一種「手段
升級」的跡象,有良知的人不會在25萬人抗議之後做出這種事情,明
擺著就是要靠升級手段來跟人民硬幹,因為他們以為這樣能贏。
總之,只要沒有感受到立即危險,政府就會繼續危害人民。最可怕的
是那種「關起門來偷偷做」的事情(例如服貿),因為這種違反民主
的行為不是和平抗爭能預防的,除非強制結束馬政府才能預防這種行
為,不然他們還有3年時間偷偷幹一些事情。
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以下有時間的話再看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1.不要拿印度和平抗爭做例子,因為只要印度人什麼都不做,英國人
就沒辦法從中獲得好處。但如果台灣人只是和平抗爭,是不足以阻
止國民黨躲起來偷偷搞一些賣國的條款,因為他們最終會從主人身
上得到好處,而非從台灣人。
2.特別需要注意一點,和平示威看起來很光彩、素質很高、能被讚美
,但那是針對有良知的人。沒有良知的人可能只認為「他們還沒使用
暴力所以不需要擔心,就讓他們發洩一下唄,發洩完之後應該會好一點」。
3.很多人以為使用暴力=不理性,這是一種錯了一半的思想,且恰恰
就是這種思想,使得大多數人必須被逼到不理性的狀態(例如飢餓)
時才會使用暴力。使用暴力時不排斥智慧在當中發揮作用,例如軍隊
與游擊隊。
4.我們生活中常常透過合作來增進彼此利益,商業活動也是,那為什
麼我們不能跟政府合作?引述《常識》中的一段話:「社會是由我們
的慾望產生的,政府則是 由我們的邪惡產生的。前者使我們一心同
體,從而努力增加幸福;後者的目的則是制止我們的惡行。社會在
任何情況下都是受人歡迎的,但說到政府,即使在最好的 情況下也
是一件免不了的禍害,而一旦碰到他最壞的時候,就會成為最嚴重
的禍害(如同現在馬政府這樣)」。
也就是說,政府為了管制邪惡所具備的特殊權力,當政府也開始做
惡時就會成為最嚴重的危害。(例如劉政鴻強制迫遷、警察以違反
社會秩序逮捕抗議學生)
5.這張圖表不是鼓吹大家使用暴力,純粹是強調一個概念:要隨著
對手的行動來升級手段,並且不排除使用暴力,尤其是當對手開始
這麼做的時候。
6.1985聯盟之所以成功,純粹是因為真誠。這種真誠是那些「很會
算」的人想不到的.....所以嚕~仗義多是屠狗輩,負心多是讀書人
,我也要當屠狗輩..喔不是,應該說是屠馬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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